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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2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241号)要求,现开展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填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立项情况查询

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登录网址http://srp.ahjzu.edu.cn)登陆个人账号,首页-事项跟踪-已完结,查询科研项目立项情况及项目批准号。

二、计划任务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后提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无误后将计划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于12月20日上午12点前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统一盖章后科研处留存一份,项目负责人领回一份。

项目负责人需于2022年12月26日上午12点前在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和项目任务书,上传经学校审核确认的Word和盖章扫描PDF版本及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本批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即项目立项开始实施时和中期绩效考核结束时分别按50%和50%进行拨付。

2.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请书填写计划任务书模板,并保证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人员数量和顺序、预期成果、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等内容与申请书内容的一致性。

3.项目立项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立项时间调整《计划任务书》中起始年月、截止年月和年度研究计划日期等信息。

4.各课题组成员须执行根据项目预算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5.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且池州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不得少于结项成果总数的一半;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作者单位未署名“池州学院”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项目所有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及项目批准号,且不允许同时标注为其他项目成果或挂其他项目批准号,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联系人:纪洁,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科研处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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