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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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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请拟申报者以“推荐单位名称+2023年艺术学选题”命名文件,于202211月8日前,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发送电子信箱:season222@126.com。

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三、选题的遴选和采用。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科研处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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