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前期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的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促进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清理工作范围

1.结项范围:2022年12月31日到期结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虽未到结项时间,但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亦可参加此次结项。

2.清理范围:2017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材料要求

1.结项材料应包括:封面、目录、申请书、立项文件、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检查材料、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复印件)。

2.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检查材料等原件,请项目负责人开学后前往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领取后装订进结项材料。

3.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需加盖财务处公章,并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校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需加盖财务处公章,并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

4.项目在研期间如调整过预算,须将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装订附后。

5.成果为著作的,在目录中应注明,同时应提供著作原件一本,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版权页;成果为论文的,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版权页及正文,论文若被SCI或EI等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

6.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评价表,请装订在结项材料最后一页。

7.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报送时间

本次到期结项和清理的科研项目,请于923日前将结项材料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池州学院2022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汇总表》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依托省教育厅科研平台申报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请923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应研究平台。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项。

2.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逾期项目按期清理撤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3.2017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本次未提交结题材料或本次清理结项验收不通过均直接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8月19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公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