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21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池州学院分中心: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基本要求

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次拟推荐自然科学研究项目10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8项,新增平台项目2项。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流程等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新增平台项目(单列指标2项)

申报新增平台项目(新增平台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池州学院分中心),须根据分中心发展方向开展选题研究。分中心紧紧依托总中心,主要开展三方面研究:①诗人诗作研究;②诗学理论研究;③古典诗歌接受研究等。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6万元。项目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条件:

1.学风端正,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在研其他三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5.累计获得3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6.未申报过国家级、教育部项目的博士(不含2021年新进博士),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7.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同一年度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本人申报的项目)。

8.本条件所指科研项目类型,请参考《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

四、材料报送

1.请申报新增平台项目的直接报送至分中心,其他项目报送至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和分中心从材料形式和学术诚信等角度认真审核材料。

2.请各二级学院和分中心于202110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2+电子版,高校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高校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高校2020年立项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落实情况一览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1+电子版。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建议使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用蓝色封面装订,申报材料需所有参与人及申请人签字确认。

4.联系方式

分中心联系人:何家荣 电话:18956654579 邮箱:2647377260@qq.com

科研处联系人:王代娣 电话:0566-2748925 邮箱:510788238@qq.com

 


  1.   科研处

2021929

 

上一条:池州学院202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情况公示
下一条:李善青博士在电催化尿素氧化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