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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1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组织有关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

(二)材料要求。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由所在学院汇总报送。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0年7月14日起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17:00。

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8月7日集中报送到校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

(四)“申报通知”、《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具体申报事项请登录国家语委科研网查询下载。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kycxm@czu.edu.cn  

 

相关链接:

1.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0〕18号)

http://www.moe.gov.cn/s78/A19/A19_gggs/A19_sjhj/202007/t20200716_473128.html

2.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系统)

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

 

 

 

                                                             科研处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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