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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19年底到期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促进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开展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工作

1.结项科研项目范围。本次结项的科研项目包括: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仍在研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自然科研项目;2017年及之前立项的仍在研的校级人文、自然及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2.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1)对于2017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结项材料、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方式结项。网上操作具体流程:下载结项报告模板(科研处网站表格下载栏)填写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无账号者需要先注册账号)提交,将相关成果在线上传、在线下载相关文档并打印、提交纸质材料。

2)对于2018年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纸质材料。

3结项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目录、申请书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立项文件复印件、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检查表、结项报告书、科研成果(复印件)。

3.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人文、自然及研究中心项目)。只需提供纸质材料,结项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封面、目录、申请书复印件、立项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或终结)报告书、科研成果(复印件)。

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本次中期检查科研项目包括:2019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2018年度立项校级科研项目。

2.根据《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字2019〕43号),科研处对于校级项目及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基础研究的项目不再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工作由项目组自行组织。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成果为著作的,在目录中应注明,同时应提供著作原件一本;成果为论文的,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论文若被SCI或EI等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

2.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纸质材料集中于2020115日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18756621421

特此通知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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