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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20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48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

1. 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三个领域;

2. 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贫困县8个专项。其中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项目支持强度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其中面上攻关类和科技强警、生态环境、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人口健康专项项目按照30万元/项、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标准化专项按照5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贫困县专项项目按照20万元/项给予支持。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各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要求,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正式职工的需签订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等佐证材料)。

(三)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四)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按内设学院或研究所统计)和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项目被撤销或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有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主持人不得申报;企业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一般不再安排申报。

(五)符合多个类别或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专项及分配有2个及以上申报指标的单位除外),同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六)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七)项目立项后,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主持人及团队骨干原则上不能调换。主要指标及人员确需变化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批准。

(八)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任务书,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的,取消立项资格。

在项目形式审查中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三、申报指标与时间安排

(一)面上攻关类项目以及人口健康、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和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专项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省属及以上本科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生态环境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分别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推荐。对于限额申报项目,我校申报指标如下:

面上攻关类项目

生态环境专项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3项

(备注:其中不少于1项是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

1项

1项

(二)根据科技厅要求,本次项目申请突出产学研合作,优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实施项目,鼓励与县域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引导科技资源向基层、企业聚集;鼓励与长三角区域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申报项目,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审重要指标。

(三)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陆安徽省科技厅网站,仔细了解以上项目申请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申请。申请程序如下: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下面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在线打印,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请各学院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6日下班前报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限额申报项目,如申请项目数超过科技厅下达的申请指标,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推荐。

四、联系方式

校科研处纪洁 0566-2748982  邮箱:kycxm@czu.edu.cn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75-1236

各领域与专项业务咨询联系人和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相关链接:

http://kjt.ah.gov.cn/content/detail/5ddf71927f8b9af9640c581c.html

 

 

 

                                                                     科研处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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