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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平台专家库专家信息更新和专家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全国社科规划办正在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平台专家库专家信息更新和专家补录工作,请通知各专家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鉴定专家。11月2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一、专家信息更新

1.请各单位提醒专家,要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避免在扣税等环节出现问题)。如有问题不能自行修改的,可汇总名单报我处统一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处理。

2.为了解专家语言能力,全国社科规划办在专家库里增加了国外学习和工作情况、国外发表成果情况两个字段。各专家及时完善个人情况,有问题的需修改的专家情况请各单位汇总提交我处处理。

注意事项:

1)研究方向、代表成果、主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和银行卡等信息一定要补充完整;

2)国外求学和语种掌握情况一定要填,没有国外求学的填“无”,但是语言的掌握情况一定要填写清楚(熟练,或一般,不要写四级、六级),以便对全英文结项材料开展鉴定。

二、专家增补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增补为国家社科基金鉴定专家。我校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请全部申报。

(一)专家资格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70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填报说明

专家个人信息录入可由专家自行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填写,首次注册和登录方式详见平台使用说明。

一直以来,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鉴定专家都比较少,而且很多在专家库里的专家也未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专家的信息不全,过于陈旧。省社科规划办在开展项目鉴定工作时会发现,很多专家的研究方向、代表性成果、主持过的项目、发表的论文等内容均未填写,其后果是这些专家未能被纳入项目鉴定专家之列。国家社科基金鉴定专家是一项荣誉,也是一个很好的对外交流学习的平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社科基金平台专家库专家信息更新和专家增补申报工作。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科研

                                                                        20191115

 

上一条:关于转发全国社科工作办《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