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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和党建专项科研项目(一般和重点)。

二、申报资格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

2、具有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校级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人员只能申报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已获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再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

3、目前在研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自然或人文科研项目目前在研党建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党建科研项目。

三、申报说明

1、除主持项目外,每人参加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初级职称人员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时,需要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填写推荐意见。推荐者不能同时是课题组成员。

2、申请者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

3、资助金额。校级自然重点项目为7000元,校级自然一般项目为5000元,校级人文重点项目(包括党建重点项目)为6000元,校级人文一般项目(包括党建一般项目)为4000元。

4、研究周期一律为2020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5、申报党建项目的主持人请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开展选题。

四、其他情况说明

1、2019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指标。其中校级自然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10项;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包括党建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15项。

2、项目结项要求。其中校级重点(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建)科研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方向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者二类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方可申请结项;校级一般(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建)科研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方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方可申请结项。其中学术论文可以由相应级别的专利等其他成果代替。

五、申报流程

1、请申请者在科研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建项目申请书),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打印,其中党建项目需报组织部审核,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部门)。

2、此次校级科研项目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请书。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统计、审核好申请的项目并填写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六、材料受理与时间安排

1、申报者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需提供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和推荐的所有申请书纸质材料。

3、时间安排: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191122日之前发送至kycxm@czu.edu.cnQQ传送;汇总表与申请书纸质版集中20191122日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科研处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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