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学科建设措施和办法制定及组织实施、建设评估总结,协调全校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省级及以上高峰学科、高峰培育学科、一流学科等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机构的申报、论证、建设、考核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拟新增硕士学位点的组织申报、立项建设等工作。
4.负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调、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运行管理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科研实验室建设规划、论证与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与年报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一条: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