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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计秘〔2018〕682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 “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组织实施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突出向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为提升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示范,解决具体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请拟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通知和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明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本单位职工。

2、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3、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上未组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有能力为完成项目提供自筹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具体要求

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省财政按照30万元/项、50万元/项、8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要有明确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及成果应用及转移、转化目标;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等;协议不得约定对省财政经费按比例分成。

项目批准立项后,申请的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项目经费总额原则上不予变动。

1、限额申报项目

(1)面上攻关项目:申报限额为3项(其中至少1项必须是与县域单位合作的产学研项目)。

(2)对外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限额为2项。

2、非限额申报项目

(1)援藏援疆援青项目不限额,各申报人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

(2)科技强警专项项目不限额,由省公安厅负责推荐,请拟申报的老师尽早与省公安厅相关处室联系。

(3)重大科学仪器专项项目不限额,由市(县)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请拟申报这两类专项的老师登陆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2018年12月21日11: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要求:从系统直接打印的《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并用彩色封皮装订,)(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附件1:1.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1).doc

附件2:2.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3:1-1.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1).doc

科技处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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