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规划办《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7﹞13号)文件要求,结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6年(含)以前立项且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1)及《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附件2),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及《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的受理及时间安排
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12日之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电子版+纸质版)、《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及《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联系邮箱:qhzhang@cz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2.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xls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4.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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