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和党建科研项目(一般和重点)。
二、申报资格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
2、具有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校级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人员只能申报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已获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再参加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3、目前正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近五年已主持过两项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说明
1、除主持项目外,每人参加的课题不能超过两项,初级职称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时,需要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填写推荐意见。推荐者不能同时是课题组成员。
2、申请者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
3、资助金额。校级自然重点项目为5000元,校级自然一般项目为3000元,校级人文重点项目(包括党建重点项目)为4000元,校级人文一般项目(包括党建一般项目)为2000元。
4、研究周期一律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申报党建项目的负责人请结合中共中央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及“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与我校实际开展选题。
6、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优先考虑已申报2017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但未立项者。
四、申报流程
1、请申请者在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建项目申请书),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打印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2、此次校级自然科研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请书。请各二级学院统计好申请的项目并填写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五、材料受理与时间安排:
1、申报者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需提供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推荐的所有申请书纸质材料。
3、时间安排: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16年12月21日之前发送至qhzhang@czu.edu.cn或QQ传送;汇总表与申请书纸质版集中于2016年12月21日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附件:池州学院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6年12月9日
上一条: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文件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到期纵向科研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