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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详见:http://www.ahshkx.com/system/2016/06/14/010740584.shtml,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积极申报课题,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或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原则上须在《课题指南》范围内进行选题。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并作较大的修改。

二、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充分发挥智库功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推进理论社科强,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服务。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附件1)的指导下进行。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及职称等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过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包括课题组成员,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年龄限制;项目申请人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其他条件: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中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已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和重点项目等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后期资助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研究周期: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2016年7月,基础理论研究须在立项后2-3年内完成,应用对策研究、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项目评审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网上初评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书》中“课题论证”或“成果概要”(后期资助项目填写),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需同时提交书稿全文(匿名)。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申请人在安徽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主页(http://rsmis.ahshkx.com/)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须使用“2016年版”,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各申请人将打印好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院部,请各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3.请各院部将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需加盖公章,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集中于7月5日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4.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附件:1.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6年度省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6年6月23日

上一条: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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