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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15年度立项的自然类及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预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各部门:

根据《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及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相关财务报销制度的精神,现开展池州学院2015年度立项的自然类及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预算工作,现将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预算的项目

所有在2015年度立项的自然类科研项目和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2。

二.预算要求

项目组要根据《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5]128号)文件要求填写“池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并结合财务报销相关规定,预算科目要严格对照文件中列支的科目填写,如果预算科目为“其他支出”需在备注栏填写具体的支出科目名称。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除有具体的管理费支出规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按3%进行预算;

2项目研究经费的支出与报销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作为依据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预算。

四.受理安排

1.时间安排:请项目主持人将电子版预算表请于2015年12月2日之前发送qhzhang@czu.edu.cn或者送纸质版一起报送,纸质版预算表集中于2015年12月2日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2.在填写预算表时如有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附件1:《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2:2015年度自然及研究中心项目汇总表

附件2:2015年度自然及研究中心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池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3: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xls

科技处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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