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体科字〔2023〕0064号)文件精神,并就202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申报的项目须已落实研发经费、完成项目立项或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申报期间项目仍处于执行期;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体育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请各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申报,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
(二)申报材料包括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国家队科研攻关项目须征求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意见。
(三)请各申报学院于5月4日上午12:00之前,将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3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2748982
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3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池州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及安徽省高校、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