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做好有组织的科研,学校拟在学院申报指导基础上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论证答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报情况报送
请相关学院在前期预申报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摸排、广泛动员,对本院教师的项目申报书提前组织开展至少一轮课题论证工作,并于4月14日之前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报至科研处。
(二)材料准备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正式下达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后,申报人进一步完善申请书和活页。
2.申报人准备6分钟左右的汇报PPT,做好交流准备。
(三)现场论证答辩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论证答辩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项申报,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书质量与预答辩情况打分排序,择优推荐,不参加论证答辩视为个人放弃申报资格。
二、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鼓励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
2.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必须参加本次申报论证答辩,不参加论证答辩视为个人放弃申报资格。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后,再行通知论证答辩会具体事宜。
联系人:纪洁 2748982
科研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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