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实行有组织科研,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计划编制
(一)编制说明
各二级学院在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及校级科研项目前,须先编制本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各学院须依据自身年度科研计划,组织、牵引本学院的教育厅高校及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年度计划审核不通过的,学院申报的所有项目均不予立项;年度计划通过审核的,再审核具体项目;需要整改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评审立项。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总体要求、任务目标等参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
(二)具体要求
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立足学校硕士点建设目标,紧密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以电子信息和旅游管理硕士培育点、电子信息和材料与化工省高峰培育学科、安徽省半导体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和安徽省高活性微纳粉体工程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为主要支持方向,着力推动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各学院要紧扣学院优势特色学科,聚焦重点研究领域,依托学院各类科研平台,突出凝练1-2个明确研究方向,加强理论创新,合理规划不同类型项目的研究内容、申报数量与结构。
(三)科研计划编制主要内容(具体见附件2,格式按参考模板即可,请勿改动)
1.学院简介(包括:学院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十四五”发展目标及2035 年远景规划等情况)
2.学院科研工作情况(包括近三年各类科研项目及经费到账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平台、科研成果及转化、科研奖励等基本情况)
3.学院2023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
4.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实施方案(包括年度科研计划实施主要原则、基本思路,2023年度科研项目推荐申报情况及理由,年度科研计划实施时间节点)
5.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推进保障措施
6.编制研讨过程(各学院要重视科研计划编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在党建、思政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指导,强化学院党委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在编制科研计划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科研组织方式的改革与创新,须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先行统筹谋划设计,再开展宣传发动、项目遴选、座谈讨论、咨询决策等过程。计划编制要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经学院研究决策后确定。)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包括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和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其中,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项项目,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项和党建研究专项两类项目。
(二)支持措施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本年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重大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重大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校级自然科学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7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校级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包括专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重点项目(包括专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8万元。
(三)项目要求
1.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旨在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立项总数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重点列入。
2.校级一般/重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项目应当围绕省、市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按照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重点聚焦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池州市八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和科技惠民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省、市和学校发展的实践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凝聚思想共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加快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申报资格
1.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申报基本条件见《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
(2)安徽省高校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安徽省高校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我校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①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科研项目重复。
②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③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项目参与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④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累计获得3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⑤近3年有科研项目被撤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2.校级一般/重点科研项目
①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
②具有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校级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人员只能申报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已获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再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
③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④累计获得3项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⑤党建研究专项项目优先资助党务工作者、专职辅导员。
⑥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项目参与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⑦课题组成员须吸纳在校学生参与。
(五)结项条件和要求
1.结项条件
参见《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要求一览表》。
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要求一览表
安徽省高校重大科研项目
安徽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
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校级一般科研项目
自然科学类
项目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SCI三区以上(中科院分区)收录期刊发表3篇以上,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在SCI二区以上(中科院分区)收录期刊发表1篇以上;
2.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在SCI三区(中科院分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项目成果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奖励;
4.授权国际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国家发明专利4项以上,其中项目主持人以第一发明人授权1项以上;
5.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同时项目成果成功进行转让(转让费30万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
6.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
1.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SCI三区以上(中科院分区)发表2篇以上,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在SCI三区以上(中科院分区)收录期刊发表1篇以上;
2.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3篇以上,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
3.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在SCI三区(中科院分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其中项目主持人以第一发明人授权1项以上;
5.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成果成功进行转让(转让费10万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
6.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外文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
1.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3.项目主持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4.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研究成果成功进行转让(转让费5万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
5.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获批省部级竞争性科研项目1项以上。
1.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研究成果成功进行转让(转让费1万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
5.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获批省部级竞争性科研项目1项以上。
哲学社会科学类
1.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
2.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
4.项目研究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被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
5.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
1.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
4.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
5.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同时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科研奖励一等奖以上奖励;
6.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同时项目研究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主要领导批示采纳。
4.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
5.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研究报告被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直(含区市)以上机关单位采纳并应用;
6.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获批省部级竞争性科研项目1项以上。
4.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奖励;
5.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同时项目研究报告被企事业单位采纳;
6.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获批省部级竞争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成果要求说明:
(1)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
(2)非项目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
(3)作者单位未署名“池州学院”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
(4)项目所有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5)安徽省高校哲学社科类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成果,不允许同时标注为其他项目成果或挂其他项目批准号。
(6)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须以发表(包括网络版或网上预先发表等)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7)在刊物的“增刊、特刊、集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8)结项条件中规定的以上,均含本数。如SCI三区以上含SCI三区,二类以上含二类,2篇以上含2篇。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对安徽省半导体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和安徽省高活性微纳粉体工程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分别单列一个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科研项目指标,由平台择优遴选推荐至科研处。
2.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数量不突破申报数量的70%。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对于项目预期成果要明确成果级别、数量。项目预期成果将作为项目立项资助评审的重要依据,对申报书中成果不明确一律不予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文件,填写对应项目申请书,交由所在学院汇总。以省级研究平台为依托平台申报的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相应平台(安徽省半导体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高活性微纳粉体工程研究中心),由平台统一报送。
2.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等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提交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各学院于3月24日集中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包括:(1)学院签章的2023年度科研计划;(2)推荐申报项目意识形态审核承诺函;(3)推荐申报项目与科研计划一致性承诺函;(4)学院签章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和校级各1份);(5)项目申请书1份。同时将科研计划Word版以及签章扫描PDF版、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XX学院2023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转发《2023年中国文联文艺理论研究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3年安徽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