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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学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进展报告提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进展报告提交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 项目获批准后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报要求

1. 2022年度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内容须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方可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2. 各二级学院请根据《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22〕11号),组织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本学院教师的项目申报书完成评审(有条件的建议组织多轮评审)。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申请书填写、材料准备

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并于1月15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交学院。

新增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1月20日前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码、所在学院、电子邮箱提交至科研处申请开通,之后及时关注并接收系统邮件激活申报账号。

2. 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申请人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后定稿提交纸质版至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汇总表(附件)项目申请书定稿及附件材料(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20233月6集中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 确认上报

科研处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我校进展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下午14:00。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指南》拟于2023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4. 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科研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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