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公告》(古办发〔2022〕43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提高古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建设,促进古籍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古籍工作管理部门、业务单位以及相关出版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研究团队申请古籍工作重点课题(限报1项)。
(一)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有关管理规定;
(二)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处级及以上职务;
(三)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及科研成果,并组织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
(四)在以往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未出现违规问题。
二、完成时间
2022年度重点课题须在2023年9月底前提交课题成果并完成结项验收。
三、课题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额度10万元以内,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研究工作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并签订协议后,课题经费将由中央宣传部按照协议约定的额度拨付。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立项申请书》及《古籍工作重点课题论证单》。请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及《论证单》一式六份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申请书-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与“论证单-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发往season22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要把握课题研究任务,根据自身研究专长选择课题,围绕选定课题,明确研究的主要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成果形式及其对古籍工作管理部门的应用价值等,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出整体研究方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立项者即予撤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立项评审工作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按照同行评议原则和回避制度,由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课题确定后,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和《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项目委托协议》。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公告(古办发〔2022〕43号)
https://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104803.shtml
科研处
2022年8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