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一)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新增建设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运营等管理制度。
(三)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运营等管理制度。
(四)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宽泛笼统。
(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不重复认定。
(六)省工程研究中心筹建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1)组建方案编制提纲,参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申报书封面须注明申报事项:“2022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3)申报书封面之后第一页须为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第二页须为真实性承诺书。(4)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三份,请各二级学院集中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5)《2022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建汇总表》纸质件一份。(6)组建方案、申报书第一页(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建数据表)及《2022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锰锰 联系电话:18356609577
邮箱:zmm1986@cz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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