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结项鉴定等工作,省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增补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与补充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1〕8号),现将文件相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增补评审专家相关要求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
3.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补充已有专家信息要求
经审核保留的专家,需通知专家补充有关信息,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联系方式、科研情况等信息,以便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并进行项目发审(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从项目评审专家中删除)。
三、其他要求
1. 入选专家将参与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重要工作,既是对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更是一种责任和荣誉。
2.申请作为评审专家的老师,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的“评审专家注册”进入,然后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信息经所在单位和省规划办两轮审核通过后,专家即能收到系统发送的登录密码。
3. 已经是评审专家的老师,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的“评审专家登录”进入,然后按照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4.请各学院转发通知,督促有关专家于5月20日前完成评审信息注册申请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池州学院科研处
2021年5月6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新一轮校级研究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