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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引导教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1.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学术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有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3)《科技部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19〕323号)

(4)《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5)《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6)《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

(7)《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

(8)《中国科协关于印发<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41号)

(9)《池州学院学术行为规范》(院字〔2009〕108号)

2.会议研讨与辅导报告相结合。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研讨会可以采取自己研讨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辅导报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让教师切切实实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好这些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QQ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广大科研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范和表率。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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