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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促进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项清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检范围

1本次中期检查科研项目包括:2019批准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2)根据《池州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字2019〕43号),科研处对于校级科研项目及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基础研究的项目不再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工作由项目组自行组织。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

2.中检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任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组围绕研究内容是否正式发表论文,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

3)项目成果是否标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号等字样。

3.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各类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池州学院201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

1.结项范围:2020年到期结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虽未到结项时间,但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亦可参加此次结项。

2.清理范围:2015年及之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3.本次到期结项和清理的科研项目,请于20201231前将结项材料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池州学院2020年度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汇总表》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申请书复印件、立项文件复印件、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检查材料、结项报告书、科研成果(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项。

2.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逾期项目按期清理撤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3.属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若结项验收不通过须参加2021年清理,再次验收不通过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自2021年起,当年清理结项验收不通过的直接作撤项处理,撤项项目将在二级学院当年科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

4.上述材料须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5.成果为著作的,在目录中应注明,同时应提供著作原件一本,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版权页;成果为论文的,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论文若被SCI或EI等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

6.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特此通知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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