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现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发动学院老师积极申报,原则上要求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副高以上(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教师均须申报。
2.根据往年基金申报规定,拟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等基金项目的老师,不可参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
3.本次预申报的范围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4.各文科学院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将作为科研考核、其他限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5.鼓励各文科学院将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等高级别项目纳入预申报工作范围。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
1.科研处发布预申报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会议,确保将预申报通知传达到本院的每一位教师。
2.各二级学院成立校内外专家构成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项目申报组织动员,并确保每一个项目有1-2名固定专家,对其论证修改(含形式审查)给予持续的、有效的精准帮扶。
3.各学二级院请将《2021年学院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院组织领导小组及项目对口帮扶表》(附件1)、2021年其他高级别社科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等)拟申报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版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二)选题论证阶段
1.申报人参考2020年项目申请书的格式,细化项目研究内容,精心考虑研究方案,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和活页。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自行制定预评审方案,组织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本学院教师的项目申报书完成评审(有条件的建议组织多轮评审),从课题的选题依据、研究对象、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创新之处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专家评审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初审意见,反馈至申请人修改。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3.各二级学院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和预申报汇总表(附件3、4,电子稿+纸质稿,纸质稿均一式一份),于12月下旬左右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核。
(三)正式填报阶段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正式下达申报通知后,科研处发布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各二级学院于申报通知既定时间内报送国社科项目申请书(2021年版本)及活页等相关材料终稿。
2.申报截止后,各二级学院须向科研处报送《2021年学院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总结》。
三、有关要求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申请书和活页先采用2020版本,见附件3。待《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公布后,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形式审核要点见附件5。
3.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制项目预算。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kycxm@czu.edu.cn
相关链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nopss.gov.cn/n1/2016/0927/c219469-28744147.html
科研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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