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报销审批流程,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经与财务处沟通研究决定:
一、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审批
(1)纸质签字审批:除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发放报销需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再报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批,其他类报销纸质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即可。
(2)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流程不变。
(3)人才项目参照执行。
二、其他
(1)再次提醒: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科研项目经费以项目组名义申报,但目前使用多是个人名义申领报销,未能体现项目组研究作用。请各项目组主持人加强科研项目成员管理,合理分工,建立项目资金内部管理规程,引导项目课题组研究作用的充分发挥。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人事处 财务处
2019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填写“池州学院学科情况简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培训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