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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文件(科协发组字〔201942号(http://www.cast.org.cn/art/2019/9/24/art_460_102114.html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皖科协组秘〔20192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             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由当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11及以后出生)。
二、获奖人数及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本届共分配给安徽省候选人15名,省属高校可推荐本单位不超过4名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被推荐人应注重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如候选人被投诉,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按要求填写《安徽省推选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七份,单独装订成册的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于2019102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24703689@qq.com

附件:安徽省推选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科研处

20191018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签订及财务管理系统内建立项目信息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委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