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有组织科研,进一步提升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在《池州学院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基础上,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尚未公布,我校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等暂参考2023度申报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参考近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前凝练项目,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进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网站查询近三年国社科立项名单和相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填报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另,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申报数将作为2023年各学院科研目标考核和2024年度其他限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院要以2024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为起点,切实做好本年度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统筹。各学院2024年度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不少于5项或不少于学院博士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总数的40%,申报竞争性三类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或不少于学院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总数的50%。
申报资格条件参照2023年各类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4年各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精准到人,至少应组织一场针对本学院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培训会,做好各类项目申报的“方案、培训、评审”等过程中相关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确保组织开展不少于一轮的选题论证和不少于一轮的申报书论证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青年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青年博士(含在读)必须申报,申报情况将纳入职称评审指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博士(含在读)和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青年博士(含在读)必须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的青年博士(含在读)必须申报。
2.强化近年申报但未获准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获得学校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立项资助者,必须申报。
3.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再充实。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一)第一轮选题论证(2023年12月15日前)
1.申报人参考往年申报指南拟定思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确定选题,填写简版申报书,待2024年相关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公布后适当修改。
2.各二级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选题进行第一轮集中论证,对预申报项目指导完善后,填写《池州学院2024年度国家基金拟申报项目汇总表》,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同简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送科研处。
3.科研处组织召开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会,二级学院汇报《池州学院2024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第二轮选题论证(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31日)
科研处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就项目选题、研究基础、研究内容、研究价值和意义等对各学院递交的选题进行第二轮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各学院。
(三)申请书撰写及第一轮论证(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2日)
申报人按照选题论证反馈意见进一步调整选题,撰写项目申请书(暂以2023年度申请书版本为准)。各学院组织校内外高水平同行专家开展第一轮论证修改,对申请书正文或活页进行指导、打磨,形成项目申请书初稿(经费预算等可不填写),并于2024年1月12日前集中将申请书初稿PDF版发送科研处邮箱,以便学校进行后续的形式审核和集中辅导。
(四)申请书反复论证及精修定稿(2024年1月13日——2024年3月12日)
1.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20日,科研处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书初稿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各学院。
2.2024年1月21日——2024年2月20日,申报人根据申请书初稿论证意见反馈,做好申请书修改与完善工作。各学院于2024年2月20日前集中将申请书二稿PDF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3.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8日,科研处组织校外高水平同行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书二稿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各学院。
4.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5日,申报人根据申请书二稿论证意见反馈,进一步做好申请书修改与完善工作。同时,科研处组织项目申报答辩。
5.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科研处结合前期项目申请书撰写论证和答辩等情况,遴选部分项目申请书,进行“一对一”打磨。
(五)项目系统申报(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8日)
申报人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并于既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申请书在线填报和打印报送等工作。科研处组织召开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总结会,二级学院汇报各学院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总结。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season222@126.com
相关链接: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37.html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221/c431038-3262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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