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申报202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请按公告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各学院于5月6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办理盖章事宜。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4月1日
关于申报202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2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鼓励检校之间、东西部检察机关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
三、立项原则
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四、项目类型
上一条:【校内截止日期:4月17日】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校内截止日期:4月1日】关于转发《2024年度省领导圈定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