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根据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皖宣组字〔2023〕3号)及《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优秀青年人才及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皖社科联字〔2024〕14号),现就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优秀青年人才及创新团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关于实施人才兴皖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精心组织实施“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优秀青年人才及创新团队培育计划”,为进一步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计划类别
培育计划按年度分类别选拔、实施。计划分“优秀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两大类别。其中,“优秀青年人才”分“青年英才”和“青年俊才”两个层级。
2024年度,全省共选拔青年英才5名,青年俊才10名,创新团队5个。
青年英才。旨在选拔一批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促进青年学者成长,培养和造就一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青年俊才。旨在选拔一批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明显成绩的青年学者,促进青年学者成长,培养和造就一批处于省内顶尖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创新团队。旨在选拔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团队。支持具有省级人才称号的青年学者组建和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敬业爱岗、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一)青年英才
1.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在高级别科研项目、高水平论文、资政报告、获奖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2.能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方向,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有引领带动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潜力。
3.截至2024年1月1日,男性人选未满42周岁,女性人选未满44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
(二)青年俊才
1.具有优秀的科研能力。在高级别科研项目、高水平论文、资政报告、获奖成果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在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领域有影响力。
2.能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方向,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有带动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潜力。
3.截至2024年1月1日,男性人选未满40周岁,女性人选未满42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
(三)创新团队
1.聚焦国家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注重与我省“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和“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相匹配,能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2.具有优势特色学科、科研平台依托,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氛围、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
3.团队主持人应为我省社科研究领域一线全职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能力,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组织建设和科研攻关工作。
4.团队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与团队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前期科研、资政成果。原则上具有省级C类以上人才称号或获得过“领军”、“杰青”等省级人才项目资助。
5.截至2024年1月1日,团队主持人男性人选未满40周岁,女性人选未满42周岁。团队成员由6-10人构成,其中未满40周岁成员占比不低于80%。
四、申报名额
青年英才,全校不超过1项;青年俊才,全校不超过2项;创新团队,全校不超过1项。
五、组织选拔
选拔程序分为资格筛选和专家评议。安徽省社科界青年学者协会负责资格筛选,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议,经公示后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实施。
六、考核验收
各计划实施期均为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计划实施第2年由省社科联组织中期评估,计划期满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条件依照申报书预期成果执行。
各计划申报人应据实填写“预期成果”等相关指标,确保符合实际,能够如期完成。
七、经费来源及配套措施
青年英才、青年俊才、创新团队启动经费分别为4万元、2万元、10万元,本年度经费来源由入选者所在学院学科建设经费资助。
培训计划一经实施,省社科联即同步配套项目支持。青年英才、青年俊才人选均配套“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项目各1项。创新团队均配套“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项目各2项。配套项目依照《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和管理。
八、有关要求
1.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对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组织申报,须确保计划实施、经费配套能够落实。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由申报学院对其真实性负责。
2.青年英才、青年俊才人选,不得申报同年度创新团队计划主持人;已入选青年英才、青年俊才人选以后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计划,已入选青年俊才人选以后年度可以申报青年英才计划;创新团队主持人5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计划。
3.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由二级学院于5月6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及以上材料对应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邮箱:season222@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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