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为学校申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1.学科与平台
指高峰学科、一流学科等,科研平台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基地)、智库、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仅录2024年度立项的,已结项的不再统计。
2.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3.学术论文统计
指我校教师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统计内容包括作者、论文名称、刊物名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刊物期数、被转载或收录情况等。同一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人,不得重复统计。
4.学术著作统计
指我校教师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且有正式书号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统计内容包括作者、著作名称、ISBN号、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出版社级别、著作种类、著作字数、自撰字数等。同一部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统计。
5.获奖成果统计
指我校教师获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学会奖励成果,含申报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成果,统计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奖励名称、奖励等级、奖励金额、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等。
6.专利成果统计
以池州学院作为专利权人,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7.成果推广统计
指我校教师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统计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类型、推广对象、到账经费、推广时间等。未被批示和签批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不予填报。
8.学术交流活动统计
指我校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含与外单位共同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教师参加的学术交流和经科研处备案后举办的学术讲座等活动,统计内容包括讲座题目/会议名称、会议类型、会议提交论文/报告题目、讲座/会议时间、讲座/会议地点、主办单位等。
三、统计工作安排
1.各位老师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所有科研业绩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初审,导出汇总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到科研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21781631@qq.com。
四、重要说明
1.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科研数据是科研工作量计算、职称材料审核、科研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未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的科研相关信息,科研处将不予核定。暂未见刊的论文、获奖证书等成果,科研处再安排补录。
2.各学院行政负责人是数据提供第一责任人。各负责人务必严格审核科研管理系统中本单位教师的成果信息,确保成果信息真实完整。对在填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全校通报。
3.全校所有教学科研人员(含兼职行政人员)均在业务所在的教学单位参加统计。各二级学院通知学院所有教师(含外出进修者和职能部门兼职行政人员)填报。
联系人:丁江涛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科研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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