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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截止时间:9月20日】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52号),拟对我校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线上结项要求指南通过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提交结项材料,详见附件4,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系统提交和审核工作。(在清理截止期前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

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时间:920日前

科研处审核反馈时间:921-929

系统关闭时间: 930

2.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提交延期情况说明,经学院院长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报送至科研处,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延期变更申请(不超过一年),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

3.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已拨经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并退回剩余经费。被撤项或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科研成果,不得在评定职称、申请奖励评优等使用,项目负责人因承担此项目而获得的各项荣誉、人才称号、专业技术职称和绩效奖励等将被取消。

4.请各学院加强本学院省社科规划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形成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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