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申报要求
本年度项目包含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等5类项目。我校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4483.html),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我校申报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
2.注意区分不同类别项目的申报主体:(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
3.注意不同项目类别申报的经费额度,详见各类申报指南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4.根据上级申报工作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特别提示: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人在提交审读材料前务必确定申报项目名称。
5.个人申报项目,由申请人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向科研处备案。机构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单位账号申报,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于5月30日前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办理申报事宜。
6.根据往年申报经验,临近申报截止日期,系统繁忙会导致申报材料无法正常上传系统,导致项目申报失败,各类别项目申报材料务必按时完成上传。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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