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拟对横向科研项目开展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项目:指根据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约定的截止时间,所有到期应结未结的项目。
2.结题未结账项目:当前已处于结题状态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或项目合同约定的结题方式提交结题材料。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学校技术合同管理办法(附件2),与委托单位协商签订项目变更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注明项目延期原因和延期截止时间。
2.结题未结账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做好结账工作。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清单
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①技术合同原件②技术合同审核表原件(未在科研处存档的必须提供)③项目预算申报申请单(财务系统下载,需盖财务处公章)④横向项目开票单(财务系统下载,需盖财务处公章)⑤科研到账收入分配申请单(财务系统下载,需盖财务处公章)⑥打印结题模版(财务系统下载打印,需盖财务处公章)⑦横向科研项目外协费支出审批表(若无,删除)⑧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决算表(与⑥打印结题模版的数据一致,需盖财务处公章)⑨横向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需甲方签字盖章、科研处部门审核签字盖章)⑩相关经费支出的证据链材料。请参考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横向项目结项材料目录、横向科研项目相关表格)
2.报送要求
(1)到期未结题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305室。
(2)已处于结题状态项目:项目结题支撑材料要完善,尤其重视经费支出的发票、外协合同(协议)、购置材料的清单及验收证明等证据链材料,请在原结项材料的基础上补充送至科研处305室。
(3)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张锰锰,联系电话:2748925。
科研处
2025年5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24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校内截止时间:6月10日】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省重点培育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