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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促进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我校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清理工作范围

1.结项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重点项目以及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虽未到结项时间,但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主持人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交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025年1231。在延期申请审批通过后,还需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办理延期登记。

2.清理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以及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二、材料要求

1.申请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须打印纸质结项材料胶装成册(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重大项目一式五份,重点项目一式一份),并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各学院对本学院纸质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所有结项材料经费决算部分均需加盖财务处公章,并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办理过经费预算调整申请手续的,还需附上科研处审核过的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3.纸质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1)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申请书、立项文件、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年度检查材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无延期等各类变更事项则不需要此表)、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版权页,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供著作原件一本)、论文检索报告(被SCI或EI等收录论文须提供)、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等。

2)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年度检查材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科研处审核的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等原件,请项目负责人前往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南307室)领取后装订进结项材料。

3)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评价表,请装订在结项材料最后一页。

三、报送时间

本次到期结项和清理的科研项目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31日。请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提前完成对本学院纸质材料的审核,将结项材料纸质版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池州学院2025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申请汇总表》于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南307室),逾期不予受理。依托省教育厅科研平台申报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请103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应研究平台。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项。

2.其中,2022年度及之后立项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如申请结项,主持人还需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在“高校科研计划编制”界面的“项目结项登记”处办理项目结项登记。

3.安徽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中的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出青年科研项目、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项目申请结项的,将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请项目主持人做好汇报准备。

4.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被终止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并退回剩余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以及校级各类科研项目,并退回下拨经费。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kycxm@cz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911


附件1:池州学院2025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附件2:池州学院2025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申请汇总表

附件3:池州学院202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待清理及结项项目名单

附件4:池州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待清理及结项项目名单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度“包干制”科研项目及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池州学院2024-2025年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