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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截止时间:9月26日】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gsgg/150240051.html)。标准化专项项目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拟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通知和申报指南(见附件1),明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申报指南要求。项目绩效目标中应有明确的标准成果,牵头申报单位应主导制定(第一起草单位)省级地方标准(报批稿),或参与制定(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省级以上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报批稿)不少于1项。标准成果为省级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且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突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同一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已获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按照A类项目(国际标准)40万元/项、B类项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万元/项给予支持,C类(省级地方标准)经费自筹。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建议联合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共同申报,在合作协议里约定差额经费解决方式。

5、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伦理审查。

6、申报指南中每一领域我校限额推荐1项。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2025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份)、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邮箱kycxm@c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kycxm@cz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915


  • 附件【1.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 附件【2.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3.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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