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有序推进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16号),现启动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总体说明
2025年度项目设置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池州学院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三类。在校级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中设置党建研究专项项目,主要支持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的项目。
(二)具体类别
1.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类别
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
(1)创新团队。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群体,为学科建设服务,支撑学校硕士点建设。重点支持学校专业硕士学位点。
(2)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
(3)青年科研项目。鼓励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我省“十五五”“卡脖子”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引导高校加强人才梯队与人才库建设,在前沿领域、交叉学科方向精准布局,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提供知识支撑与人才储备。
(4) 自然科学类项目中设产学研项目。鼓励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服务地方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其中,高校承担单个横向产学研项目实际到账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且已通过委托方验收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可申报省教育厅产学研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并报省教育厅获批立项后,赋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编号,视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其中,到账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可视同省教育厅重大项目, 10万元及以上可视同省教育厅重点项目。
2.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类别
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分为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和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紧密围绕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学科建设为导向,鼓励教师开展具有现实意义与创新价值的研究探索。
3.池州学院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类别
(1)硕士点培育学科。紧扣省内一流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本科大学的总体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引领作用,重点布局培育建设硕士点学科,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项。
遴选建设1~2个新兴交叉学科,为学校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及未来硕士学位点申报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学校学科高质量发展。
(2)校级科研团队。旨在推进“学科-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逐渐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富有创新活力的高水平科研团队。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实施备案制建设。
二、研究周期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创新团队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一般为2年;青年项目一般为2年。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确有需要时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期的项目自项目结题之日起,延期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以第一申请人申请该大类科研项目。池州学院校级科研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硕士点培育学科建设周期为3年,第2年进行中期评估以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
三、项目经费
除安徽省教育厅创新团队、池州学院校级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无需自筹经费外,其他项目经费继续实行“校拨50%+自筹50%”的投入机制。自筹经费部分,凡在2025年度签订合同并完成经费入账的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均可认定为项目自筹经费,具体入账手续按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办理。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创新团队项目50万元,经费仅限用于支持平台实验室建设;重大科研项目40万元;重点科研项目20万元;青年科研项目10万元;产学研项目只认定,无经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创新团队项目30万元,经费仅限用于支持平台实验室建设;重大科研项目15万元;重点科研项目10万元;青年科研项目5万元。
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7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重点项目0.8万元、人文社科类0.5万元。
池州学院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硕士点培育学科按学院组织申报建设,中期考核后予以立项建设;科研团队实施备案制、经费采用奖后补形式支持,对在建设期内考核优秀合格的科研团队,实施绩效积分奖励。
四、申报资格
(一)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各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入职时间最迟为 2025 年11月以前,且不得有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主持)。其他申报基本条件见皖教秘科〔2025〕116号。
2.各学院确保申报项目中45周岁以下(在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项目主持人比例不得低于70%。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重复。
(2)在研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作为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的申请。
(4)项目参与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近3年有科研项目被撤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校级科研项目
1.具有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校级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人员只能申报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已获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再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
2.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3.累计获得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党建研究专项项目优先资助党务工作者、专职辅导员。
5.作为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的申请。
6.项目参与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课题组成员须吸纳在校学生参与。
8.近3年有科研项目被撤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9.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只能择一申报,不能同时申报。
(三)校级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1.硕士点培育学科
(1)硕士学位点分为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专业硕士)和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术硕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涵盖多个传统学科,包含工程领域较多,可由多个学院联合申报;硕士学位一级学科通常由一个学院申报,在校内进行资源整合。
(2)各学院要认真研读与本学院相关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授权审核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沟通协调,加强统筹,明确牵头申报学院。在专业特色、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等方面深度挖掘、全面整合优势资源,联合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相关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详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并依据《池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考核。
(3)硕士学位点名称、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等信息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2.校级科研团队
(1)科研团队研究领域应紧密结合学校现有专业分布,突出学科优势,服务硕士学位点建设,同时充分考虑池州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发展需求。
(2)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各科研团队成员应包含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只能参加一个校级科研团队,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团队科研工作。原则上博士教师均应进入相关科研团队。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4)二级学院是科研团队建设的依托单位,要从谋划的专业学科建设方向重点培育科研团队并审核推荐备案。
(5)鼓励依托学校现有省部级平台开展团队建设,申报省部级科研团队,积极培育国家级科研团队。
五、结项条件和要求
1.结项条件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条件参见《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24〕6号),青年科研项目结题标准比照校科字〔2024〕6号中重点项目结题条件执行。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对照结题条件制订研发计划和项目预期成果,并明确可量化考核的成果级别、数量。该办法中申请项目结题标准均为最低标准,如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高于本办法中结题最低标准,结题时以申报书预期成果为最终结题标准。池州学院学科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科研团队、学科建设项目采用考核评审制。
2.成果要求说明:
(1)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且第一单位为池州学院(ChiZhou University)。
(2)非项目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
(3)作者单位未署名“池州学院”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
(4)项目所有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5)成果发布时间应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
(6)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中产学研项目只进行评审认定,没有经费支持;已经在安徽省科技大脑系统中认定的产学研项目不再进行认定。
2.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学院2025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统筹谋划学院项目申报工作,推荐申报的项目预期成果能够支撑学科、平台、人才(团队)建设。学院党委要对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意识形态专项审核,并出具承诺函;二级学院院长要审核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对学院学科、平台、人才(团队)建设的符合情况、支撑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安徽省高峰学科(含培育学科)申请的项目。我校牵头建设的工科类三个省级平台,分别单列三个申报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指标,项目申报人须是参与平台建设成员,申报汇总表由平台负责人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至科研处。
3.为鼓励高层次项目培育与团队建设,推动形成以国家级项目为引领、省级校级项目为支撑的科研梯队,对2025年度获批的国家基金项目及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的纵向项目,项目主持人可推荐本校教师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并予以优先支持(需要项目主持人出具项目推荐函)。
4.校级科研团队、硕士点培育学科按学科点计划指标建设,新兴交叉学科按遴选方向建设。
七、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人依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对应项目申请书,交由所在学院汇总。
2.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分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审查申报资格、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等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提交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还需要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4.硕士点培育学科填写并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点简况表》(附件6)及建设存在问题汇总表(自拟表格)。简况表中填报的基本数据、成果等,填报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起。
5.科研团队填写团队申报书(附件5),交叉学科填写学科申报书(附件7)
6.各学院于12月1日集中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包括:(1)项目申请书1份(附件4);(2)学院签章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和校级各1份)(附件8、9);(3)推荐申报项目意识形态审核承诺函(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8、9)发送指定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XX学院2025年度省厅及校级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联系人:丁江涛 联系电话:0566-2748823
邮箱:kycxm@c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16号)
附件2:《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24〕6号)
附件3:XX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承诺函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5:校级科研团队申报书
附件6:硕士点培育学科学位点简表
附件7:交叉学科申报书
附件8:池州学院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9:池州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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