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现对我校2026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由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进行信息采集,具体信息采集见附表1。
一、评价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评价考核内容
重点评价考核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对外开放共享情况等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仪器集约集中管理以及试点高校院所利用省财政厅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开展仪器预约使用、机时统计等情况。
(二)运行使用情况
包括仪器运行机时、运行使用成效、信息报送质量等情况。
(三)对外开放共享情况
包括仪器开放率、共享率、对外服务成效等情况。
请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填报,各仪器负责人需如实、准确填写调查表格,并经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纸质版于2026年3月16日前交至科研处3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ingjiangtao@czu.edu.cn。
还请及时完成大型仪器信息采集,以免影响后续仪器共享。
附件一:《XX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检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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