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促进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我校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清理工作范围
1.结项范围
(1)2022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虽未到结项时间,但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
(2)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主持人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交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在延期申请审批通过后,还需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办理延期登记。
2.清理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未结项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以及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2023年立项的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上述项目不再办理延期,请项目主持人准备结项材料参与本次项目验收。
二、材料要求
1.申请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须打印纸质结项材料胶装成册(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项目一式五份,重点项目一式一份),并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各学院对本学院纸质结项材料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所有结项材料经费决算部分均需加盖财务处公章,并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办理过经费预算调整申请手续的,还需附上科研处审核过的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3.纸质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1)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申请书、立项文件、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年度检查材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无延期等各类变更事项则不需要此表)、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版权页,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供著作原件一本,项目号和成果署名位置请作标注)、论文检索报告(二类及以上论文必须提供)、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等。涉及到账经费的,请提供项目签订合同书及财务到账凭证(以学校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期/年度检查材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科研处审核的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等原件,请项目负责人前往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南307室)领取后装订进结项材料。
(3)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评价表,请装订在结项材料最后一页。
三、报送时间
本次到期结项和清理的科研项目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日。请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提前完成对本学院纸质材料的审核,将结项材料纸质版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池州学院2026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申请汇总表》于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南3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项。
2.其中,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如申请结项,主持人还需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在“高校科研计划编制”界面的“项目结项登记”处办理项目结项登记。
3.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项目申请结项的,将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请项目主持人做好汇报准备。
4.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被终止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以及校级科研项目,并退回剩余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以及校级科研项目,并退回下拨经费。
联系人:纪洁 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电子邮箱:kycxm@cz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池州学院2026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待结项及清理项目名单
附件2:池州学院2026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申请汇总表
附件3:池州学院2026年度省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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