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规划办文件《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8﹞18号)要求,结合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现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7年(含)以前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在研期间的所有成果)。
三、检查方法及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和《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和《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
2、各项目主持人须认真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掌握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认真如实撰写相关检查材料。于12月9日及之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和《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和《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如有变更的情况)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文件统一以项目批准号+相应检查表命名)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张秋华,联系电话:0566-2748931,
邮箱:qhzhang@cz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3.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xls
4.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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