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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123号)文件精神,安徽省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工作应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落实一产“两强一增”、二产“提质扩量增效”、三产“锻长补短”行动计划,选择与安徽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紧密相关的,并有必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的技术要求作为标准化对象。通过项目研制,为加快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列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行业标准化体系规划的项目和列入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优先立项。

二、重点领域

(一)加强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创意、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智能家电、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标准研制。

(二)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特色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城市大脑、海绵城市等领域标准研制。

(三)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污染物排放、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碳达峰碳中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绿色餐饮、绿色出行、生态旅游等领域标准研制。

(四)加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市场监管、公共安全、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智慧应急等领域标准研制。

三、材料报送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本单位申报截止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eason222@126.com。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材料包括:

1. 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归口单位提供)(个人不报送,由学校汇总联系后统一报送至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2.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3.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4. 安徽省地方标准草案(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 要求编写,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和对应的条款);

5.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质检总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6. 申报试验标准应提供起草单位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学术论文;

7. 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起草单位应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一般性工业产品、产品检验检测方法等项目不属于地方标准制修订范畴。

(二)起草单位一般不应少于2家,第一起草单位应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影响力。所有参编单位均需在任务书盖章。

(三)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归口单位、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等重要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项目执行时间为18个月。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归口单位减少新项目申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1-63356382

校科研处联系电话:0566-2748982

 

                                                                        科研处

                                                                    2023年3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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