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池州学院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0]15号)和省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材料说明

1.纸质材料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省社科规划办意见统一打印“审查合格,同意申报”。落款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各学院提交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定稿(2019年12月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活页(2019年12月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8份),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活页夹在申请书内,采取“1夹14”的方式;(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1份);(3)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命名;(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申请人签字的纸质版1份)。

3.试行网络评审。今年拟对考古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凡申报考古学和统计学学科的申请人,除按照往年惯例准备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http://www.npopss-cn.gov.cn/)的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咨询电话:400-800-1636)填报相关材料。请申请人于427中午12时前登陆平台完成填报。

二、材料审核

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

3.不采用2019年12月新修订《申请书》和《活页》的;未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活页》中直接或间接明显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材料的,以及《活页》第一页未附上《通讯评审意见表》的(请按《活页》脚注的要求做好形式审查)。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2020年2月15日前未办理结项的,或未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结项情况可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管理处咨询010—83083055)。

5.申请人近五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

、时间要求和报送地点

请务必于427中午12时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项目管理科,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kycxm@czu.edu.cn,并在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字样,要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

                                                                 池州学院科研处

                                                                  2020年4月24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高等学校中长期(2021-2035)和“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池州学院社科联2020年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