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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1310.htm),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大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1.项目申报类别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申请书撰写方式: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申请人事项: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条例和资金管理办法可以在科技处网站科研政策栏下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国家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将于1月15日后发布)等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以向科技处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4.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与外单位联合申请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报书提交、学校审核注意事项及安排如下:

(1)申请书提交注意事项: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2)时间安排

225,教师提交纸质申请书(如果是初稿,交1份纸质稿;如果是不准备修改的正式稿,则交2份和并提交在线申请书);

226—3月4日,科技处初审,反馈修改意见;

39—10,教师提交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提交在线申请书);。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7:00点。

(3)314日后,科技处进行汇总、在线申请书审核并推荐上报、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2016111

上一条: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到期的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