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意见精神,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今年将提高各类项目经费资助,加大对各类项目结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和重点)和党史党建专项科研项目(一般和重点)、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重点)、新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二、申报资格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
2.具有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校级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人员只能申报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已获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再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除外)。
3.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除外)。
4.累计获得3项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基金培育项目除外)。 5.为强化科研育人,专职辅导员申报党史党建科研项目(一般和重点)。
6.申报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的教师须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申报国家基金潜力的教师可以申报,申报要求和项目论证要与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要求一致。
7.新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同步提交相关材料,新进博士名单依据我校人事处《关于择机安排2021年度引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工作的函》(第一批)执行。
三、申报说明
1.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作为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除国家基金培育项目外,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含本人申报的项目),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须吸纳在校学生参与。
3.资助金额。校级自然重点项目为10000元,校级自然一般项目为7000元,校级人文重点项目(包括党史党建重点项目)为8000元,校级人文一般项目(包括党史党建一般项目)为5000元;国家基金培育项目为20000元;新进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教师个人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执行。
4.研究周期。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般不得延期,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除外。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各类项目立项数量不突破申报数量的70%。
2.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 9月9日[2021]12号内容精神要求,池州学院劳动教育研究中心单列2项。
3.项目结项要求。校级重点(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史党建专项)科研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方向学术论文至少2篇三类或者二类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或相应级别的专利、专著等其它成果方可申请结项;校级一般(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史党建专项)科研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方向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相应级别的专利、专著等其它成果方可申请结项。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直(含区市)以上机关单位采纳证明材料。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须成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或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二类以上论文2篇方可结项。
五、申报流程
1.请申请者在科研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包括自然、人文及党史党建项目申请书、劳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打印,其中党史党建项目需报组织部审核后再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劳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需报中心审核后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2.此次校级科研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请书。请各二级学院统计、审核好申请的项目并填写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六、材料受理与时间安排
1.申报者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新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各二级学院需提供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和推荐的所有申请书纸质材料。
3.时间安排: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21年12月6日之前发送至510788238@qq.com;汇总表与申请书纸质版集中于2021年12月7日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代娣 联系电话:0566-2748925
科研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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