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健康安全,努力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全校科研工作安全规范、科学有序开展,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在部门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时掌握本部门所属科研实验室人员进出、水电安全情况等。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实验室安全每一寸地方有人管理,每一件事情有人负责,责任到岗、到人,不留死角。
二、严控外出科研交流、学习等活动
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人数众多的集体活动,如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等。严控师生员工到境外、其他省市参加交流、学习活动。暂停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如确实需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需填报“池州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外地学术会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部门审批,科研处审核、报请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
三、严格科研相关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未解除之前,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活动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附件:池州学院疫情期间参加外地学术会议申请审批表
科研处
2020年3月16日
池州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外地学术会议申请审批表
基本信息
会议
名称
申请人
职称
性别
参会时间
参会
地点
参加会议的必要性
审批意见
所在部门意见
科研处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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