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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学院2024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池州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字〔20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宣传,及时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填报《池州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2024年度)》。为提升统计审核效率,科研处已优化新版汇总表,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本并严格按时上报表格及支撑材料。填报前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表格标注内容,严格按照注释要求规范填写,确保数据准确性和材料完整性。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节点

1.教师个人提交要求

填写《池州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2024年度)》电子版,并附每项成果的电子版支撑材料(按“成果类型-姓名-成果名称”命名,PDF格式,每项成果单独成文件,统一放入个人文件夹)。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具体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2.二级学院汇总要求

汇总并复核本单位全体教师的汇总表及支撑材料(逐一核查填写规范性及材料完整性,确保每位教师单独建成文件夹)。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前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g@czu.edu.cn”,纸质材料汇总后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南307室)。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成果必须提供合规支撑材料,无材料者不予认定。

2.涉及论文、专利、成果转化等数据,须确保真实完整,影响学院及学校考核结果。

3.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申报,不重复统计。

4.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一稿多投)的成果不予受理。

5.未尽事宜请联系成果管理科李老师(电话:0566-274898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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